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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822执922号

安徽欣丰吉海绵有限公司与广德县万信家具有限公司、王广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5
公开日期
2016-08-26
所属地区
广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安徽欣丰吉海绵有限公司,广德县万信家具有限公司,王广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822执922号申请执行人安徽欣丰吉海绵有限公司,住所地芜湖市镜湖区。

法定代表人:魏万林,该××董事长。被执行人广德县万信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德县。

法定代表人:王广亮,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王广亮。申请执行人安徽欣丰吉海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德县万信家具有限公司、王广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1822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1822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建军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张 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