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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681民监6号

北京燕都立民屠宰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博格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瑞投资有限公司、食蚁兽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新中兴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广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众馨热力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泰恒秦控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淄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谋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涿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4
公开日期
2017-12-11
所属地区
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案由
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冀0681民监6号北京燕都立民屠宰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博格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瑞投资有限公司、食蚁兽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新中兴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广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众馨热力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泰恒秦控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淄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谋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7日作出的(2015)涿民初字第354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二百零六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决委员会讨论决定,

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院 长 周英民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李凤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