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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91执1059号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机械刀片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4
公开日期
2018-07-21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机械刀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91执1059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机械刀片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庄河市鞍子乡。

法定代表人:庄德勇,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拖欠工资一案中,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暂无法处理,申请人同意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由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春  峥

审判员 刘  建  光

审判员 白  力  忠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裴月文(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