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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4民初9062号

高玘诉高士海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8-30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9062号原告高×1诉被告高×2、高×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高×1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1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一百五十元,由原告高×1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田 倩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周鑫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