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1023民初1230号原告张某。被告袁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于2016年8月16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之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某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
审判员 周 黎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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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袁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1023民初1230号原告张某。被告袁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于2016年8月16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之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某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
审判员 周 黎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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