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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4执恢188号

王X申请执行毕XX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29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X,毕X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4执恢188号申请执行人王X,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被执行人毕XX,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本院在执行王X申请执行毕XX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外民一初字第57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温新生

审判员  王文泉

审判员  崔卯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罗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