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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9执恢87号

(2016)湘1129执恢87号,申请执行人杨玉容与被执行人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杨玉容,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1129执恢87号申请执行人杨玉容,女,公务员。被执行人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伍满平,该XX董事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玉容与被执行人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华法民初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一案,申请执行人杨玉容与被执行人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杨玉容申请撤回对永州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第一十七条(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华法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吴木东

审 判 员  封加德

审 判 员  郑少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代理

书记员  廖书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