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24执199号郭文海本院执行的齐耀彬申请郭文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安敏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贾旭 来自:
齐耀彬与郭文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24执199号郭文海本院执行的齐耀彬申请郭文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安敏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贾旭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