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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181执1179号

李云龙执行决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8-26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81执1179号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云龙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李云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附:被执行人李云龙公民身份号码34260119840702211X。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