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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05执433号

陈柏成与马艳红租赁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1-15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433号陈柏成:申请执行人陈柏成与被执行人马艳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民初字443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年7月27日给付执行人全部执行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纪金宏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 程 杨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