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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

刘玉荣诉河南坤宇置业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06-26
所属地区
新郑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本院2016年8月11日对原告刘玉荣诉被告河南坤宇置业有限公司、赵桂琴、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0184民初4279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原裁定书第二页第二行的“……申请人申军勇……”现更正为“……申请人刘玉荣……”。

审 判 员  李晓莉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代理

书记员  王 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