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403民初2452号原告郭鹏,男,汉族,1975年8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被告商丘市嘉润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水木清华小区。法定代表人刘兵,董事长。被告卢军杰,男,汉族,50岁,住商丘市睢阳区。本院受理原告郭鹏与被告商丘市嘉润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卢军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本案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将(2016)豫1403民初859号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徐长社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邵悦恒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