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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2执212号

原丽杰与原丽英、原丽起、原丽伟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2-30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原丽杰,原丽起,原丽英,原丽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212号申请执行人原丽杰。被执行人原丽起。被执行人原丽英。被执行人原丽伟。申请人原丽杰于2015年12月3日,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55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给付内容不明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原丽杰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国龙

审 判 员  孟祥飞

代理

审判员  张志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张晓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