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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902民初645号

王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30
所属地区
安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王某某,陈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