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托执字第454号申请执行人棋盘井乌仁都西嘎查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苏雅拉图,系棋盘井乌仁都西嘎查嘎查长。被执行人顾强,男,汉族,34岁,汉族,个体。被执行人陶格腾达来,男,蒙古族,52岁,公务员。被执行人党占平,男,汉族,37岁,公务员,执行内蒙古鄂托克旗棋盘井御景园16号楼4单元601室。被执行人图门吉日嘎,男,蒙古族,44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棋盘井乌仁都西嘎查委员会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顾强、陶格腾达来、党占平、图门吉日嘎、满都拉、郝斯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现申请人棋盘井乌仁都西嘎查委员会申请本院终结(2014)鄂托法民初字第87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
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4)鄂托法民初字第87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肖 继 宏
审判员 呼格 吉其
审判员 哈斯巴雅尔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杨 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