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88号
申请人:武春雨。
被
申请人:李忠亮。
被
申请人:关西竹。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武春雨与李忠亮、关西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将被申请人工商银行账户XX冻结至13000元,实际冻结2302.67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来自
武春雨与李忠亮、关西竹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88号
申请人:武春雨。
被
申请人:李忠亮。
被
申请人:关西竹。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武春雨与李忠亮、关西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将被申请人工商银行账户XX冻结至13000元,实际冻结2302.67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