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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102民初138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郑源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9
公开日期
2016-10-31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郑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皖0102民初1382号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负责人:张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佐镇,安徽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源,男,1981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行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郑源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陈林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招行信用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沈佐镇、被告郑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招行信用卡中心诉称:被告郑源自2007年9月26日始向原告处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卡号为:51×××97。截止2016年2月15日止累计欠款本息共计84057.15元整未给付。原告自2015年7月12日开始多次催款,被告仍未清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84057.15元。(截止2016年2月15日,欠款本金58791.43元,利息6282.82元,费用18982.90元),利息费用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郑源辩称:我愿意偿还原告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希望与被告协商。

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26日,郑源向招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卡号为51×××97信用卡一张,根据《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规定,招行信用卡中心按每日万分之五对郑源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的透支利息,郑源未能在到期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还应按最低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在合同有效期内,郑源未按时还款,招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要求郑源立即清偿透支款项、利息、手续费、滞纳金、超限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截止2016年2月15日,郑源透支本息合计84057.15元(其中本金58791.43元,利息6282.82元,费用18982.90元)。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申请表、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持卡人账单查询及原、被告当庭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郑源向原告申领信用卡,承诺按领用合约的规定持有使用该卡,并按约还款,原告愿为郑源的刷卡消费行为提供代理结算付款服务,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均应按约定履行。郑源在启用信用卡后,未按照领用合约的规定及时偿还其所欠的本息及滞纳金,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因被告未按时还款,其应当承担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截止2016年2月15日,郑源透支本息合计84057.15元(其中本金58791.43元,利息6282.82元,费用18982.90元),庭审中,郑源对此亦未表示异议。故本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郑源清偿其信用卡尚欠的本金58791.43元、利息6282.82元,费用18982.9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郑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透支本金58791.43元、利息6282.82元、费用18982.90元,合计84057.15元(利息、费用暂计算至2016年2月15日,之后按《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规定顺延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由被告郑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审判员  陈林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孟芹附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