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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4民初41号

福建省三明市阳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9
公开日期
2016-09-26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福建省三明市阳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