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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225执509号

黄一新与曾多斌、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决定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9
公开日期
2016-10-31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225执509号本院在执行无为县人民法院(2016)皖0225民初102号民事调解书中,申请执行人黄一新申请将被执行人曾多斌、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曾多斌、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曾多斌、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0502613-9)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