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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恢697号

谢学杰与郑丙洪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9
公开日期
2016-09-07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谢学杰,郑丙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恢697号申请执行人谢学杰。被执行人郑丙洪。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学杰与被执行人郑丙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5)即商初字第37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申术国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正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