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佛顺法勒民初字第156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1号。负责人贺春林。委托代理人黄翠茹,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少东,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石峰,男,196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诉被告石峰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31日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程秀乾担任
审判长,与
人民陪审员兰良永、梁瑞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7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农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人黄翠茹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石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农业银行诉称,2014年4月1日,被告石峰向原告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经原告审批批准后,原告向被告发放了卡号为62×××59的贷记卡。截至2015年12月7日,被告透支及欠款总计11875.96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根据双方签订的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被告未按期归还欠款的,应按约定向原告支付透支利息和滞纳金。原告认为,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清偿所有欠款并收取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1.被告石峰向原告清偿信用卡透支款合计11875.96元(暂计至2015年12月7日,其中本金9979.1元、利息1322.55元、其他费用574.31元),2015年12月7日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按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农业银行在诉讼中提供如下证据:1.原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被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2.金穗贷记卡申请表及领用合约、章程原件1份,证明被告向原告申领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被告同意接受领用合约及信用卡章程的约束;3.催收账户交易历史记录原件1份,证明被告使用信用卡消费欠款情况,截至2015年12月7日被告拖欠透支款本金9979.1元、利息1322.55元、其他费用574.31元。被告石峰经本院合法传唤,既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本院说明正当理由。被告石峰在诉讼过程中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交证据,视为自动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经审查,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来源形式合法,客观真实,能反映本案的事实,故本院对原告农业银行提交的证据及所主张的事实均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截至2015年12月7日,被告石峰尚拖欠原告农业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979.1元、利息1322.55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石峰应负清偿责任。原告农业银行要求被告石峰清偿透支本金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农业银行要求被告按照每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付滞纳金的诉请是否应予以支持问题。根据约定,被告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性质属于违约金,是持卡人未按约定还款而承担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计至2015年12月7日的其他费用(含滞纳金、取现手续费等)574.31元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鉴于滞纳金是以最低还款额为基础的,现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欠款,已不存在最低还款额适用的前提,且原告主张日利率万分之五的透支利息已具惩罚性质,此后不宜再继续计付滞纳金,因此,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继续支付滞纳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
判决如下:
一、被告石峰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清偿信用卡的透支本金9979.1元、利息1322.55元、其他费用574.31元(暂计至2015年12月7日,从2015年12月8日开始以透支本金9979.1元为基数,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清偿欠款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6.8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负担6.89元,被告石峰负担90元(该款已由原告垫支,由被告连同欠款一并清还给原告,本院不再作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程秀乾
人民陪审员 兰良永
人民陪审员 梁瑞燕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廖秀雄第4页共4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