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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民初字第59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与福建合利塑胶有限公司、福建新德福化工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7
公开日期
2018-05-04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福建合利塑胶有限公司,福建新德福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正泉布业有限公司,项有启,孙连崇,张金光,陈承明,项小燕,徐洪钗,邹韩英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