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2执986号申请执行人王维,女,汉族,1953年5月6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被执行人乔宣梅,女,汉族,1956年5月9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5)中民二初字第217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7月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乔宣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乔宣梅银行存款296072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苑 野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朱云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