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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910-4040号

肖洪平与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7
公开日期
2016-12-12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光明,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天津市公共关系职业培训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