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5157-5208、5215-5218、5270、5304号

苏广辉与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周俊毅,天津市公共关系职业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7
公开日期
2016-12-12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婷,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周俊毅,天津市公共关系职业培训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