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624执629号申请人中建材富磊(上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157XXXX,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175号。法定代表人陈章水,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胥加强,江苏浮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礼万,该公司员工。被执行人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力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1009917-2.住所地内蒙古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法定代表人张奋忠,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华,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丽,该公司员工。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建材富磊(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力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申请终结(2015)鄂托商初字第3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鄂托商初字第3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呼格 吉其
审判员 肖 继 宏
审判员 哈斯巴雅尔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 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