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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2322执151号

周左秀申请执行周正华、张志诚生命权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7
公开日期
2016-09-01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周左秀,段丽花,段某某,段文秀,肖顺存,段发秀,周正华,张志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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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2322执151号申请执行人周左秀。申请执行人段丽花。申请执行人段某某。法定代理人周左秀。申请执行人段文秀。申请执行人肖顺存。申请执行人段发秀。法定代理人周左秀。被执行人周正华。被执行人张志诚。本院执行的周左秀、段丽花、段某某、段文���、肖顺存、段发秀申请执行周正华、张志诚生命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双柏县人民法院(2016)云2322民初27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苏艳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邓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