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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杭拱民初字第1711号

金某甲与金某乙、金某丙等遗赠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6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遗赠纠纷
当事人
金某甲,金某乙,金某丙,金某丁,金某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