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222民初1758号
原告:郑日林。
被告:龚玉美。
被告:黄贵忠。案由:民间借贷纠纷适用程序:简易程序立案时间:2016年8月2日待裁事项:原告郑日林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诉讼费:本案诉讼费660元,减半收取330元,由原告郑日林负担。
审判员:韦永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韦贵法【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龚玉美、黄贵忠民事裁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222民初1758号
原告:郑日林。
被告:龚玉美。
被告:黄贵忠。案由:民间借贷纠纷适用程序:简易程序立案时间:2016年8月2日待裁事项:原告郑日林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诉讼费:本案诉讼费660元,减半收取330元,由原告郑日林负担。
审判员:韦永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韦贵法【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