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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24执146号

程亚娟与吴红波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6
公开日期
2016-08-30
所属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程亚娟,吴红波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24执146号申请执行人程亚娟,女,197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被执行人吴红波,女,1971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杜民初字第453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此案执行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荣佳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 李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