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711执328号申请执行人葛素青,女,汉族,1959年11月1日出生。被执行人茹化涛,男,汉族,1987年10月21日出生。葛素青申请执行茹化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015)新民一初字第113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茹化涛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牧民一初字第1130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曹清扬执行员 :李双彬执行员 : 李 涛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嘉凯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