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02执281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与被执行人杨秀彩、王万花、徐自利、张如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秀彩(公民身份号码:、王万花(公民身份号码:、徐自利(公民身份号码:、张如军(公民身份号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杨秀彩、王万花、徐自利、张如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