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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3刑终176号

易某甲犯非法行医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6
公开日期
2016-09-06
所属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非法行医
当事人
易某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湘13刑终176号原公诉机关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易某甲。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于2016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变更为监视居住,2016年6月6日被逮捕。现押娄底市看守所。辩护人阳锋旗,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审理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易某甲犯非法行医罪一案,于2016年6月8日作出(2016)湘1302刑初15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易某甲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2014年5月开始,被告人易某甲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618号和620号开设“平安诊所”,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局发现后,于2014年7月29日、2015年3月31日对易某甲两次行政处罚。被告人易某甲两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仍继续在该诊所行医。2016年1月18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对平安诊所予以查处,现场抓获了正在行医的被告人易某甲。被告人易某甲到案后,对其上述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原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案件移送书,证明易某甲因非法行医被抓获到案。2、证人易某乙的证言,××,易某甲为其开药、输液治疗。3、证人肖某、张某的证言,××、开处方、打针。4、提取笔录、照片,证明公安机关依法从易某甲经营的平安诊所内提取到药品。5、现场平面示意图、照片,证明案发现场基本情况。6、娄底市卫生局文件、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局文件,证明没有名为“平安诊所”的医疗机构在娄底市卫生局进行登记注册,无易某甲相关医师资格信息和执业信息。7、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证明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局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5年3月31日对易某甲非法行医做出了行政处罚。8、户籍资料,证明易某甲的出生日期等个人基本情况。9、被告人易某甲的供述,供称其开的“平安诊所”里只有他一个工作人员,其既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也没有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14年5月开始在新星南路开设的平安诊所行医,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局对其处罚了两次,但其仍继续在平安诊所行医,2016年1月18日从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5时左右,××人,××人打了点滴。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易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易某甲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诉人易某甲提出原审量刑过重;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请求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易某甲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上诉人易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上诉人易某甲提出原审量刑过重;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请求适用缓刑。经查,根据易某甲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原审已经对其从轻处罚,原判刑罚合法适当;上诉人易某甲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不能对其适用缓刑。上诉人易某甲的上诉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理程序合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黄德雄

审 判 员  王芝芝

审 判 员  张菖青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代理

书记员  成颖辉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