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内0621民初2707号原告王明建,公民身份证号码2303211955********,男,195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个体户,现住内蒙古达拉特旗白泥井镇。被告全玉良,公民身份证号码1527221968********,男,196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个体户,现住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北国花苑5号楼1单元701室。
原告王明建诉被告全玉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潘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明建、全玉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明建诉称,2016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全玉良将其所有的蒙A489**红骆驼重型普通货车与原告所有的蒙K421**进行置换,原告额外给被告找差价26600元。同时约定被告确保该车手续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抵押等经济纠纷和责任,不得对对方有隐瞒欺骗行为,否则交易后出现的一切与此相关的责任问题都由被告负责。”《车辆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进行了车辆置换,原告也付清了26000元,但是原告在使用被告车辆过程中被托克托县华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阻拦,该公司告知原告蒙A489**车挂靠在其名下,并欠付其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的管理费7200元未付,原告自行垫付了管理费,并因此产生了交通费。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管理费7200元、交通费800元,共计8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全玉良辩称,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时,被告就已经告诉原告有管理费未交,且正因为有管理费未交被告的车辆才这么便宜卖给原告。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1日,原告王明建(乙方)与被告全玉良(甲方)签订了《买卖车辆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蒙K421**带挂货车与被告所有的蒙A489**带挂货车进行置换,原告再给付被告车款26600元差价,第三条约定被告保证该车手续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债权债务、抵押等经济纠纷和责任,不得对对方有隐瞒欺骗行为,否则交易后出现的一切与此相关的责任问题都由被告负责,自本日起以前一切事故均由被告承担。签订合同当日,原告给付了被告差价26600元,原、被告置换了车辆。
原告陈述原、被告签订买卖车辆协议时被告告知原告只欠的一年管理费即2015年的管理费,被告辩称其当时已告知原告欠的五、六年的管理费。2016年6月5日,原告向托克托县华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的管理费7200元。原、被告均认可双方车辆管理费2011年为2400元,其余每年为1200元。原告提供车票10张要证明原告因此事花费了交通费407元,被告认为数额过大不予认可。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买卖车辆协议》、托克托县华泰汽车服务公司出具的管理费收据、车票10张及当事人陈述在卷证实。
本院认为,2016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买卖车辆协议》约定原、被告相互置换车辆,原告向被告补差价26600元,双方已于2016年4月1日将车辆实际交付并给付了差价。该协议第三条约定被告确保该车手续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债权债务、抵押等经济纠纷和责任。该车辆在实际交付之日前欠托克托县华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费,应按照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原告庭审中认可其签订协议时已知道该车欠2015年的管理费,原告未提出异议视为原告同意自行承担,且车辆于2016年4月1日已经交付,故2015年和2016年4月1日之后的管理费应由原告承担,按照一年管理费1200元,原告承担2015年的管理费1200元和从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的管理费400元,故本院支持被告给付原告车辆管理费5600元。原告请求的交通费800元,因是被告违约造成的损失,但原告所提供的票据与实际支出不符,本院酌情支持1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全玉良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王明建车辆管理费5600元、交通费1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全玉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潘 昕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乌都娜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