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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004民初566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与梁伟斌、梁海燕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6
公开日期
2016-09-28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梁伟斌,梁海燕,陈仙友,王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