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4刑终199号原公诉机关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某某,化名徐成成,男。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4年9月27日被耒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经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次日被耒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2月1日被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6年4月27日被耒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郭某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于2016年5月26日作出(2016)湘0481刑初20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于宣判后十日内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依法讯问了上诉人郭某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21日,被告人郭某某为了购房需要,找刘某某(因本案已被判刑)办理假身份证。刘某某找到方某某(因本案已被判刑),方某某又联系熊某某(因本案已被判刑),熊某某通过袁某某(因本案已被判刑)找好空头户口信息,最终通过耒阳市大市派出所户政员伍某某办理了化名为徐成成的身份证。为此,被告人郭某某付给刘某某五万元。以上事实,原审判决有下列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领取凭证、购票信息、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等书证,证实2014年1月21日,被告人郭某某乘车到耒阳市找刘某某办理假身份证。刘某某找到方某某,方某某又联系熊某某,熊某某通过袁某某提供空户籍信息,最后在耒阳市大市派出所办理了徐成成的身份证。为此,被告人郭某某付给刘某某五万元。2、被告人郭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证实郭某某于2014年1月21日,被告人郭某某为了购房需要,通过刘某某办理假身份证,在耒阳市大市派出所办理了徐成成的身份证,为此,被告人郭某某付给刘某某五万元。事后,郭某某使用假身份证购买了一次车票及住过一次宾馆,因后来未购房,未使用假身份证购房。3、同案人刘某某、方某某、熊某某、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证实2014年1月21日,被告人郭某某找刘某某办理假身份证,刘某某找到方某某,方某某又联系熊某某,熊某某通过袁某某提供空户籍信息,最后通过大市派出所户政员伍某某办理了徐成成的身份证。4、证人伍某某的证言,证实熊某某帮助被告人郭某某在大市派出所办理了徐成成的身份证。5、营业执照,证实被告人郭某某系福建天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海海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天海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被告人郭某某的个人信息,证实郭某某实施犯罪时,系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非法伪造、买卖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郭某某归案后,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能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上诉人郭某某上诉称,他系初犯、从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小,未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原判量刑过重,请求适用缓刑。经本院审理查明: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郭某某为了购房需要,伪造居民身份证一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上诉人郭某某未具体实施犯罪行为,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诉人郭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原判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对伪造居民身份证行为有明确定罪规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第一款不当,应依法予以纠正。对于上诉人郭某某提出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郭某某系初犯,未用所办理的身份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给社会造成其他危害,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经本院委托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对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评估,评估意见为郭某某符合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故上诉人郭某某请求对其适用缓刑的上诉理由能够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2016)湘0481刑初206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郭某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刘文斌
审判员 匡梓精
审判员 朱 瑶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晓冬打印质量责任人:匡梓精 校对质量责任人:王晓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