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1民初10979号原告张×,女,1988年11月15日出生。被告康×,男,1982年5月3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于2016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撤回起诉。
审判员 穆启明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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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慧诉XX平离婚纠纷一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1民初10979号原告张×,女,1988年11月15日出生。被告康×,男,1982年5月3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于2016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撤回起诉。
审判员 穆启明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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