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287号申请执行人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华骏物流园华骏钢市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朱念喜,总经理。被执行人青岛伟创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C区90号。法定代表人周祥建,经理。被执行人周祥建。被执行人肖星清。被执行人青岛嘉赞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法定代表人郑仕官,经理。被执行人郑仕官。被执行人詹兴蕊。被执行人青岛晨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C区63-65号。法定代表人肖小冬,经理。被执行人肖小冬。被执行人白自力。被执行人周芳。被执行人青岛宁港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B区107号。法定代表人李明,经理。被执行人李明。被执行人吴玲玲。被执行人周剑。被执行人青岛宁申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A区60号。法定代表人郑孝煜,经理。被执行人郑孝煜。被执行人肖巧红。被执行人青岛宝铁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D区82、86号。法定代表人李长寿,经理。被执行人李长寿,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D区82、86号。被执行人陈飞凤,即墨市南泉镇闽龙钢材交易市场D区82、8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伟创物资有限公司、周祥建、肖星清、青岛嘉赞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郑仕官、詹兴蕊、青岛晨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肖小冬、白自力、周芳、青岛宁港物资有限公司、李明、吴玲玲、周剑、青岛宁申物资有限公司、郑孝煜、肖巧红、青岛宝铁物资有限公司、李长寿、陈飞凤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申术国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 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