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豫1724执恢1号
申请执行人:杨斌,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住正阳县。
被执行人:冯伟,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住正阳县。关于本院在执行杨彬与冯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查冯伟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冯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已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
杨彬与冯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豫1724执恢1号
申请执行人:杨斌,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住正阳县。
被执行人:冯伟,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住正阳县。关于本院在执行杨彬与冯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查冯伟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冯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已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