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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民四初字第258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诉财富时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15
公开日期
2018-07-21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市三鑫模具有限公司,财富时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大洋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