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围执字第1477-1号申请执行人李广永。被执行人崔秀伟。关于李广永与崔秀伟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2015)围执字第1477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崔秀伟在围场农村商业银行棋盘山支行的存款,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崔秀伟在围场农村商业银行棋盘山支行存款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窦永海
审 判 员 朱立军
代理
审判员 郑国杰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 记 员 丁会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