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225执480号之三申请执行人谢雪梅,女,1968年9月21日生。被执行人黄辉,男,1982年9月5日。关于申请执行人谢雪梅与被执行人黄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兰考县人民法院(2015)兰民初字第0336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黄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谢雪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黄辉名下有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黄辉银行存款金额537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徐庆永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李新成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