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4刑初894号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松明,男,于四川省荣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住四川省荣县。2015年9月8日因犯盗窃罪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6年2月18日刑满释放)。2016年4月21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月23日被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佛禅检刑诉[2016]8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松明犯盗窃罪,于2016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8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凌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松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20日晚,被告人杨松明伙同他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七路怡翠玫瑰园北门停车场,使用预先准备的剪刀盗窃被害人简某的奥迪FV6461ATG汽车左、右倒后镜片。经鉴定,上述后视镜及更换费用共计人民币845元。随后,被告人杨松明等人又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三路2号湖景酒店门前东侧停车场,以同样手法盗走被害人全某停放此处的奥迪WAIAGD4L汽车左、右倒后镜片。经鉴定,上述倒后镜片及更换费用共计人民币6028元。2016年4月21日17时许,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罗村乐城二路抓获被告人杨松明等人,并起获汽车后视镜六对,后发现被告人杨松明涉嫌在禅城区盗窃,遂将其移交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处理。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起获的其中两对后视镜发还给被害人简某、全某。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松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由公诉机关提交,经庭审质证、认证的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移交证明,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被扣物品照片,发还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售后车辆维修保养增项表,情况说明,被害人简某、全某的陈述,同案人陈道权、被告人杨松明的供述及辨认笔录、指认照片,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松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价值人民币602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松明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部分被盗物品被起获并发还给被害人,可对被告人杨松明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松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下、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松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止。罚金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金淋云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张艾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