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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04民初8826号

黄满芳与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9
公开日期
2017-01-03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黄满芳,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104民初8826号

原告:黄满芳,男,1986年10月15日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义鹏,辽宁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王悦,职务首席执行官。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宇航,男,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委托诉讼代理人:寿步,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原告黄满芳诉被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6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满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义鹏、被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史宇航、寿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黄满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恺英公司退还黄满芳支出的游戏款501,518元,并承担因欺诈而应赔偿黄满芳三倍的游戏款1,504,554元。事实和理由:黄满芳为恺英公司运营的游戏斩龙传奇网络游戏的玩家,黄满芳申请账号为aaXXXXXXX,在游戏中共消费501,518元。恺英公司为了达到诱骗黄满芳在游戏中不断投资的目的,用公司内部人员开设的游戏玩家,在游戏中与黄满芳的战队进行对打,恺英公司内部号所有道具和元宝都是公司内部发放,而黄满芳对此并不知情,为此黄满芳无休止的投资游戏装备和购买游戏元宝。黄满芳认为,恺英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黄满芳为此曾经找到恺英公司说明此事,并要求恺英公司对此进行说明解释并作出道歉,但是恺英公司毫无诚意。恺英公司辩称,恺英公司系网络游戏《斩龙传奇》的独家运营商,恺英公司不存在黄满芳诉称的行为,请求判令驳回黄满芳的诉讼请求。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恺英公司是网络“斩龙传奇”游戏营运商。黄满芳在恺英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斩龙传奇”注册账号为“aaXXXXXXX”。上述事实,除双方当事人一致的陈述证明外,另有系争账号登录游戏之网页截屏等证据予以证明。审理中,黄满芳表示,其取得了恺英公司涉案游戏联运后台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并当庭演示登陆过程,网址为http://op.zlc1.521g.com/main/default,账号密码均为:zlcqxyfw。登陆后在“平台管理”一栏中有元宝资源申请一栏,内容如下文字:“《斩龙传奇》平台内部账号资源申请规则流程:1.每个平台内部账号每个区服不得超过5个;2.每个新服开启审批发放50万元宝。此50万元宝为每个新服开区消费引导、线上活动刺激等各项新服厂商支持资源;3.其他内部账号资源每周审核发放一次,发放资源数额为所在区服的充值数据的50%。每周审核时间为周五18:00;4.内部账号申请发放的资源只供内部人员使用,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交易给玩家。申请的元宝只能在商城、任务等自身账号消耗,不允许使用申请的元宝购买摆摊物品、购买商城装备、道具交易给他人等行为;……”黄满芳提交光盘一张,并当庭演示,黄满芳表示黄满芳及游戏中的队友均在游戏的254服务区,该光盘中的表格中显示的“金灬典”、“武逆丶紫默”、“武逆丶战少”、“武逆丶笑倾城”、“武逆丶大老虎”、“武逆丶阿紫”为恺英公司的内部账号,并对应显示了恺英公司向内部号发放的红利,包括元宝和道具,审核人为方某系恺英公司的总监,资源名称就是其发放的道具。黄满芳另表示,其中另一份表格文件中显示的是201区及其他服务区的内部账号及发放元宝的情况,显示的审核人也是方某。表格中的审核人金峰也是恺英公司方的一名总监。黄满芳表示,表格中的内容系通过恺英公司联运后台登陆后取得,但是因为后来游戏的服务器合区了,现在的联运后台登陆后无法显示出254区的情况了。黄满芳另提供充值记录表格一份,黄满芳表示该份充值记录系黄满芳在恺英公司的内部账号查询所得。恺英公司表示,对黄满芳当庭演示的网站不予认可,表示黄满芳演示的网站存在仿冒可能。恺英公司另表示,其运营游戏过程中会对有些账号作出特殊安排,如给一些账号提供福利、免费发放元宝、道具等游戏资源,免费发放福利主要是如下原因:1.服务器出现故障导致玩家道具出现损失时,需要对玩家进行整体补偿;2.单个用户的账号如果出现问题,在恢复账号时也会发放福利;3.游戏中充值较多的VIP玩家,往往会额外发放福利;4.在服务器合并(即“合服”)过程中,对在后开设的服务器中被合并到先期开设的服务器中的玩家而言,因为他们进入游戏时间较晚,往往其层级较低、元宝道具等游戏资源比不上先期开服的玩家,这时运营商会在“合服”时对后开放的那些层级较低的玩家发放福利,以进行平衡。恺英公司另表示,方某系恺英公司员工,金峰系网络游戏《斩龙传奇》的开发商上海重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于黄满芳提供的充值记录,恺英公司表示不予认可。

本院认为,恺英公司为涉案网络游戏《斩龙传奇》运营商,黄满芳为涉案网络游戏玩家,黄满芳与恺英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现黄满芳认为恺英公司存在通过内部账号与黄满芳方对战,刺激、诱导黄满芳充值消费的行为,

本院认为,黄满芳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恺英公司存在利用内部账号参与游戏与黄满芳方对战,刺激黄满芳方消费的行为。网络游戏系自愿之娱乐行为,在游戏中充值购买游戏装备并非玩游戏必需之行为,且黄满芳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充值数额及充值行为与恺英公司内部账号的游戏行为有关,黄满芳的游戏行为及为玩游戏的充值行为系持续、多次之过程,即使黄满芳充值行为受有恺英公司之影响,黄满芳仍无法证明其充值行为中何者为正常的游戏充值,何者为受到恺英公司诱导而充值。综上所述,本院对黄满芳的各项诉请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

判决如下:驳回黄满芳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849元,减半收取计11,424.5元,保全费5,000元(黄满芳已预缴),由黄满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周薇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陈楚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