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黔0424刑初57号

周正品、姜某犯盗窃罪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5
公开日期
2018-08-25
所属地区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某,姜某,李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