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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482民初861号

刘某诉文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5
公开日期
2016-12-19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文某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0482民初861号原告刘某。被告文某。

代理

审判员  朱志军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 记 员  邝振艺不公开理由:离婚案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