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404民初4127号原告张某,男,1974年8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被告吕某,男,1975年2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满族,个体工商户。
原告张某诉被告吕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被告吕某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司法文书,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慧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韩大鹏
张某与吕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404民初4127号原告张某,男,1974年8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被告吕某,男,1975年2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满族,个体工商户。
原告张某诉被告吕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被告吕某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司法文书,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慧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韩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