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豫1723民初1216号

崔若尘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5
公开日期
2016-10-10
所属地区
平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
崔若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1723民初1216号原告崔若尘,女,汉族,1990年1月1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文芳,河南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钱红,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韩璐,河南书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崔若尘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李永慧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文芳,被告委托代理人韩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6年1月31日17时23分,原告驾驶苏E×××××轿车沿平舆县至李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郭楼乡岳庄村委追尾刘娟娟驾驶的豫Q×××××小型普通客车。致双方的车辆受损,原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娟娟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的车辆修理费用为6240元、拖车费用为1000元。刘娟娟的车辆修理费用为7549元、拖车费用为1000元。对于刘娟娟的损失,原告已代刘娟娟支付费用。原告的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损失险。为此,特提出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修理费用、拖车费用共计15789元;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被告辩称:1、原告诉请金额过高,事故机动车车损并不严重,原告产生的损失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报告,不应当产生施救费。每辆车的施救费1000元超过合理范围。2、被告不承担该诉讼的诉讼费和鉴定费。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31日17时23分,原告驾驶苏E×××××轿车沿平舆县至李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郭楼乡岳庄村委时,与同方向行驶的刘娟娟驾驶的豫Q×××××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事故,致双方的车辆受损。经平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原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娟娟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通知被告到达现场处置,并对车辆修理范围进行确定。原告及第三者刘娟娟的车辆在平舆县万通宏大博世汽车维修站进行维修,原告修理费用为6240元,第三者刘娟娟的车辆修理费用为7549元。另原告和第三者刘娟娟各支付拖车费用1000元。对于第三者刘娟娟的损失,原告已代为支付。刘娟娟明确表示不再向被告索赔。另查明,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9月7日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保险单号为:ASUZ562CTP15BxxxxxC),保险期间为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同时,原告的车辆在被告处投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及车辆损失险,赔偿金额为10万元以及相应的不计免赔险。上述事实,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交强险保单和商业险保单各一份、修理费结算单及发票各两份、拖车费发票两份、收条一份、原告崔若尘的行车证、驾驶证以及刘娟娟的行车证、驾驶证和当事人的当庭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并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单,就交强险、第三者险和车辆损失险进行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原告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所投保车辆受损后,被告负有支付理赔款的义务。原告已经代被告向第三者刘娟娟支付赔偿款,刘娟娟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向被告索赔,故,原告有权向被告要求赔偿刘娟娟的车损。原告及第三者刘娟娟的车损合计15789元,被告应当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2000元,其余13789元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6549元,在车辆损失险范围内赔偿原告7248元。合计赔偿原告15789元。

被告辩称原告要求赔偿费用过高,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崔若尘理赔款1578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永慧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张梦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