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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4执122号

卢广山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5
公开日期
2017-10-01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4执122号卢广山:你与穆本成债权一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17)皖0404执12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穆本成于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1)支付申请人穆本成200000元;(2)支付本案执行费2900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