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粤0605执6015号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被执行人罗健帮,男,汉族,1974年12月22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关于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计划生育一案,南计生征决字(狮山)〔2015〕第D094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该征收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罗健帮的银行存款、收入108072.1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物。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文炎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李函凝 来源:百度搜索“”